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为使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产品能够享受《协定》项下关税优惠待遇,自2008年10月1日起,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-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(Form 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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